學員退費須知
一、退班退費、轉班注意事項
(一)報名繳費後請妥善保存收據,開課二週內可持收據至社大櫃檯現金退費。逾期或遺失收據者,請填寫退費申請表及遺失收據切結書正本郵寄或親洽櫃台辦理匯款(限本人帳戶)退費。
(二)若選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,致使無法開課,退還全額學分費。
(三)因個人因素開課後二週內辦理退費者,退還全額已繳學分費(不含報名費新生$150元/舊生$100元)。
(四)開課第三週內辦理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五成(不含報名費)。
(五)開課第四週起,恕不受理任何退班退費。
(六)開課後二週內,可加選有興趣課程(恕不開放旁聽),若欲加選未額滿課程或退選課程,請於該其間至后豐社大辦公室辦理。
(七)本期不開放旁聽課程。
二、服務時間:
星期一至星期五17:00~21:00
星期六10:00~16:00
洽詢專線:04-25230460#9、傳真:04-25121440
地址:臺中市豐原區豐東路75號(豐東國中)